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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

来源:   时间:2023-06-19   点击数:

关于举办我校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

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


各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培养创业意识,发扬“敢为、敢闯、敢干、敢首创”的“四敢”精神,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【2021】35号)及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(晋教高函202327号)文件要求定于2023年619-2023年629举办我校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我敢闯,我会创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2023年619-2023年629日。

三、参赛对象

全校在校学生。

四、大赛内容

包括高教主赛道、 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 赛道

职教赛道、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

五、参赛要求

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,充分体现我省高校在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,培育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促进制造业、农业、卫生、能源、环保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,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、消费生活、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。

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真实、健康、合法。不得含有任何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。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。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、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,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、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,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
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,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,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。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。已获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,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。

参赛人员(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)年龄不超过35岁(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参赛报名

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(网址:https://cy.ncss.cn)进行报名,在“资料下载”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。

通过微信公众号(名称为“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”或“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”)进行赛事咨询。

报名系统已开放,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6月2918:00。

各二级学院收齐材料后于62918:00之前交至招生就业处周霄老师处。

、参赛项目数量

二级学院

最低限额

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学院

10

建筑工程学院

10

健康学院

10

文化创意与旅游学院

10

智能制造与数制矿山学院

10

合计

50

、工作要求

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及早安排部署,切实把活动抓紧、抓好、抓出成效。

广泛动员,密切配合。本次大赛开展时间长、内容多、任务重,各个阶段各有侧重。各二级学院要密切配合,发挥优势,加强协调,切实做好参赛团队的组建和指导工作,并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。

全面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二级学院要把大赛活动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,充分利用就业创业课程、主题班会、社团活动等各类宣传阵地,积极主动进行宣传,形成良好舆论氛围,从而扩大大赛在广大学生中的影响,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开展。

做好引导,积极服务。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大赛,同时为参加比赛的学生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大学生激发创业理想,完成创业计划,开展创业实践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招生就业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6月19月


作者:   编辑:xz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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